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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学院自学考试
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
二、报名及考试时间:
1、专业选择:
请参考专业计划表,报考本科段申请毕业时需提供专科毕业证原件。
2、报名时间:
安徽省自学考试每年两次网上报名时间分别是:6月1-10日报10月份考试;;12月1-10日报次年4月考试。
3、报名办法:
我省自学考试主要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纳考生报考,考生在考试时间不冲突的前提下每次最多可报考四门课程,报名时可订购教材。开考课程参考本网考试安排。
省司法厅(法律本科,律师本科、专科)、省监狱局(监所管理本科、专科)、省公安厅(公安管理本科、专科)委托开考的专业,必须到各市委托开考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网上报名。
4、考试时间:
根据国家安排,我省自学考试一年实行两次考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4月、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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