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本科毕业生可以直接参加全国统一的研究生入学考试;自考专科毕业生必须工作两年后才有资格报考研究生,有的学校还在此条件的基础上加上必须通过自考本科主干课程的规定,还有的学校规定部分专业不招收大专毕业生,具体情况你需咨询所报考的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获得自学考试文凭“享受与普通高等大专院校毕业生同等待遇”,只要你达到报考国家公务员的条件和要求,是可以报考的,但最好事先与招考单位联系,咨询相关报考要求,避免产生误报。
只能申请办理“毕业证明书”,办理流程为:考生本人持身份证,毕业生登记表,以及本人近期的二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2张,到省教育考试院一楼大厅办理,办理时间为每周二、四。(法定节假日除外)
学位申请:自考本科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有关主考学校的规定者,可向相关主考学校(须有学位授予权)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学位申请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外语70分以上(含70分);2、学位课程(由主考高校确定)平均成绩70分以上(每门百分制,含70分);3、论文成绩良好以上(含良好)。(考生领取毕业证书后《毕业生登记表》成绩栏内成绩须满足以上3个条件外,并在学位授授予学校规定时间之内申请学位,否则也不授予学位)。有关学位问题详细情况请向主考高校咨询。
毕业后经公安部门批准更改了姓名,需按情况补充提供以下材料:
(1)户口本上有曾用名:提供含现用名及曾用名的户口本单页(即常住人口登记卡单页)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原件。
(2)户口本上无曾用名: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公民姓名变更证明》原件。
毕业后经公安部门批准更改了身份证号,需补充提供以下材料: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公民身份号码更正证明》原件。
由于种种原因前置学历证书与考生本人的自然信息未能绑定。零散查询只能证明证书本身的真实性,但是并不能证明证书与本人自然信息的关联性。如果遇到这种情况,须去学历认证机构进行学历认证。
军队系统自学考试毕业证书持有者在进行本科报考资格审核时,除交验毕业证书外,还应交验本人的军官证、士兵证或转业证、退伍证,并留存复印件一份,以证明考生确实是在军队期间参加考试。
凡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结业生、肄业生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不能凭《结业证书》或《肄业证书》进行本科报考资格审核,可以用原高校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课程,免考自学考试同层次或低层次专业、名称及要求相同或比原专业要求低的课程。但免考课程不得超过所报专业考试计划规定课程的一半。
需要申请课程免考的考生,需通过数门课程,于 5月5月下旬和12月上旬(具体时间请以官网公布的时间为准)。(该时段网站开通课程免考窗口,其它时段该窗口关闭,现场报名期间各报名点双休日照常上班。)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点击 左侧目录树“免考及资审申请管理”中的“免考申请”按钮,即可进行申请。当提交完申请后,请按照系统提示的时间、地点以及所需材料到规定的现场去交验材料并确认。
考生凡在经当地考试机构注册登记的考点考试并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证书,或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证书,可免考非计算机专业“0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和“00052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