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份的自考:为避免五种违法行为而进行的诚实信用审查
来源:安徽自考网 时间:2019-06-19 09:34:05 浏览量:2206
据了解,“实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违法行为的措施”将根据考试情节的严重程度分为五类。
将非指定项目带入考场,在考试信号结束后发出预先回答的问题或继续回答问题,相互观察、窃窃私语和编码。未经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结束前离开考场,取出试卷答题卡、试卷草稿等,用规定笔以外的笔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写明姓名、考号等,在答卷上标注信息等行为构成一种违法行为,这将被视为违反纪律,该科目的考试结果将被取消。如果
考生在考场内的行为构成2、3、4项违规行为,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取消申请考试各科目的成绩,并因暂停考试1至3年而受到处罚。第二类违法行为,包括卷走与考试内容有关的书面材料或储存与考试内容有关的电子设备、剽窃或协助他人剽窃考试问题的答案或与考试有关的材料,均被视为第二类违法行为。这三类违法行为包括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信设备、转移项目和交换试卷、答案或在评分过程中发现的相同答案。对这四种类型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理,并对替代审查行为进行了分析。
如果考生带着手机进入考场,即使手机关机,也会被视为违规行为。安徽成人高考同普通高考一样,是选拔人才的国家考试,只是由于本身的学习特征需要,才在学习形式等环节上有所差别,进行了一定区分。考生需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由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录取。安徽自考与普通高考和成人高考在招生对象、考试时间及学制不同,自考是“宽进严出”。考生参加国家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单科考试,合格一门,发一门的合格证书,所有科目合格后,方可申请毕业(申请本科毕业的学生还需提供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证)。自考是一种自主学习的过程,只有亲身体验过,尤其是只有其中一少部分善于学习的考生才是自考的最终胜出者(毕业)。如果使用手机进行剽窃等作弊行为,将构成较为严重的二、三类违法行为。
故意扰乱考场和考场秩序将被视为五类违法行为。安徽成人教育有别于普通全日制教学形式的教育形式。成人教育不限年龄,性别。通过这个教育过程,使社会成员中被视为成年的人增长能力、丰富知识、提高技术和专业资格,或使他们转向新的方向,在人的全面发展和参与社会经济、文化的均衡而独立发展两个方面,使他们的态度和行为得到改变。不仅报考科目的成绩无效,而且在继续参加考试时,也会受到严肃的对待。市自考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提醒,考生必须遵守考场纪律,听取有关工作人员的指导,不得与工作人员发生纠纷,不得扰乱考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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