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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教育考试院自考省际转出流程:
1、5月16日18:00前考生将转出申请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市教育考试院电子邮箱hefeizikao@126.com,发送内容见附件。
2、5月18-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考生凭身份证进行现场确认,未进行现场确认,转出申请无效。
自考省际转出办理要求:
1、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
2、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3、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报考地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4、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5、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自考省际转出注意事项:
1、考生进入考试院时请佩戴口罩、扫“安康码”和测量体温;持绿色“安康码”、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考试院进行现场确认。
2、请考生自备签字笔,排队等候时考生应保持1米以上间隔,现场确认后,不得逗留聚集。
3、成绩接收情况请咨询接收省教育考试机构。